落实为民监管理念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专访东营银监分局
2015年03月1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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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立红
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山东银监局监管工作会议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也专门出台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东营银监分局将督导银行业认真抓好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
保持授信规模合理增长
一是努力扩大授信规模。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上级行沟通,努力争取信贷规模、直贷项目和单列指标。地方法人机构通过发行次级债、增资扩股等方式,进一步释放流动性。要稳步推进表外业务发展,积极帮助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为企业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不断优化信贷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绿色环保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辖区重点支柱产业的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对整合过剩产能的企业定向开展并购贷款。对合理向境外转移产能的企业,要通过内保外贷、外汇及人民币贷款、债权融资等方式,增强企业跨境投资经营能力。
三是合理释放信贷空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合理确定抵质押率,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规模。抓住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契机,积极申请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盘活存量信贷资金。积极依托地方资产来管理公司,探索不良贷款批量化、市场化处置的有效机制,提高不良贷款处置规模和效率,降低不良贷款率。
持续加大对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投入
东营银监分局进一步细化“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考核措施,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努力扩大小微、“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增加支农支小资金实力。加快创新,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动产、股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
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东营银监分局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建立序时监测台账,促进信贷投放的持续持稳。建立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根据季节性需求,实施弹性存贷比考核,提高放贷灵活性。可研究制定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具体考核措施,防止农村资金外流。
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规范经营,东营银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大力探索并推行多种形式的综合授信贷款,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实际在授信额度内“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东营银监分局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开展续贷业务,合理确定续贷期限,对达到标准的企业直接进行滚动融资;对需要先还后贷的贷款,要提前介入开展贷款调查、授信审批等工作,尽量缩短续贷手续办理周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灵活安排中长期项目贷款和流动性贷款期限结构,切实解决企业短贷长用、期限错配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同业、信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清理不必要资金“通道”、“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防范资金链中存在的风险,引导资金更多更快流向实体经济。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在进一步利用好消保工作考评机制的基础上,东营银监分局强调银行机构切实履行消保主体责任,力争使问题在事发银行得到有效解决。继续坚持“为民监管”的理念,加强对投诉事项的调查和处置,坚决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投诉处置的满意率。银行和银监分局都要研究完善信访应对处置机制,加大对重大投诉事项调处的协调和配合,有效规避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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