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枫牌原浆核桃露罐内出现一些白色块状物。 本报记者 郑美芹 摄
“这个罐体包装上显示的保质期是18个月,外包装箱上的保质期则是9个月,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保质期呢?”近日,家住西城的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去年他从枣庄一公司购进的原浆核桃乳产品,内外包装上的保质期相差数月。针对此事,律师称,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批发商: 内外保质期不一,罐内有白色块状物
16日上午,记者看到了李先生批发的两种产品,一种是有源牌原浆核桃乳,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2日,罐体上的保质期显示为18个月,而在外包装上保质期却是9个月。另一种产品是晨枫牌原浆核桃露,生产日期是2014年1月6日,罐体上的保质期显示为18个月,而外包装上的保质期是12个月。据了解,这两个品牌的生产方、受委托加工方是枣庄市鑫丰食品有限公司。
打开包装箱,记者看到未拆封的核桃露罐体上有一些黏浊物。李先生说,去年3月份刚收到货物的时候打开的几箱都有同样的问题。“厂家告诉我产品质量没有问题,擦一下外包装再销售就可以。”李先生说,他只得擦干净外包装派送到超市。
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接货的超市工作人员告诉他,有的核桃露打开以后“里面全是白色块状物,根本没法饮用。”李先生说:“当时去厂里实地看过后才订的产品,没想到出了这种问题。所以我就赶紧把送到各个超市里的货全都收了回来。花了20000余元购进的核桃露目前全部积压在了家里。”他说,为了这件事,一年多来他先后跟厂家沟通了很多次,“厂家回复说一定会给处理,但拖到现在也没动静。”
生产厂家: 如问题产品属于该厂家则尽快处理
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枣庄市鑫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魏先生说,由于负责李先生这批次商品的销售团队已离开公司,所以具体情况还有待查证。“我刚来公司不久,对于这批次商品的情况并不了解,也无法给出一个详细的解释。”魏先生说。
“现在我们需要李先生提供当时的进货单一份,里面应详细标明进货数量和产品明细以及现存的货物数量。”魏先生说,李先生需提供核桃露的样品寄到该公司,“我们要通过查看产品批号等来分辨是否是我们公司的产品,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然后再跟李先生协商后续事宜。”
该销售经理说,如果证实李先生订购的货物确实是该公司产品,并有质量问题,枣庄市鑫丰食品有限公司将收回李先生积压的所有货物并全部销毁,给李先生提供一批新的产品。对此,李先生表示不会接受,“产品一拆封就很脏,而且有质量问题,我希望厂家能给我退款。”
魏先生称,问题查证后能否给李先生全额退款还需要向上级申请,“如果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会尽快处理,也会随时沟通事情进展。”
律师说法:
集齐证据可进行诉讼
记者就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咨询了有关部门。东营市工商局1231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遇到的问题属于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而12315热线受理的是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枣庄市市中区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李先生与鑫丰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而不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他们也无法介入查处。
东营市达洋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百娟认为,李先生遇到的这一纠纷的确属于合同纠纷。“按照李先生的说法,厂家提供的货物存在严重的商品质量问题,属于违约,李先生可以主张更换货物或者退货退款。”韩百娟说,即使张先生当时没有与生产厂家签订书面合同,仍然可以通过打款明细、收货单等票据确定双方的合同关系。
“根据以往经验,李先生可以通过与厂家协商、通过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韩百娟说,按照李先生的说法,由于厂家一直拖着不给说法,通过协商解决挺难,同时由于双方之前没有仲裁协议,双方也无法通过仲裁解决,“就目前情况来看,诉讼是一个较可行的解决方式,同时启动诉讼程序后,双方也可以再签订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韩百娟说,由于李先生是一年前进的货,证据保存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如果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李先生应该找齐打款证明、收货证明等票据,以及存在质量问题的核桃露商品等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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