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5件
公安、城建等领域案件相对集中
本报记者王超
2015年04月2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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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推动依法行政,4月24日上午,东营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全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据了解,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5件,较2013年同期下降39%。所受理案件中,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案件176件,以村(居)委会代行行政职权为被告的案件79件。
案件涉及交通、城建等2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 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8件
  据了解,从所受理的176件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来看,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达20余个,公安、土地、城建、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等领域的案件相对集中,共计107件,占61%。2014年公安领域的案件降幅较大,共受理37件,较2013年的132件降幅达72%,占受案数的21%;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40件,占22.7%;城建31件,占17.6%。
  就具体行政行为类型而言,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不作为、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批复、行政许可等近20个类型。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行政登记系主要类型,共计118件,占67%。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176件案件中,审结174件,结案率99%。
  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8件(对败诉案件的统计除包括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外,还包括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决行政机关赔偿,以及行政机关在诉讼中自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案件),败诉率16%,较2013年同期上升9.5个百分点。
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减少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增多
  从统计数据看,自2013年以来行政诉讼的案件数量有了一定下降,虽说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受案呈下降趋势,但随着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农村村居改造步伐的加快,大量的房屋征收案件、集体土地强制拆迁案件及由此引发的信息公开案件将涌入法院。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法院行政审判的重要职能,法院受理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明显增加。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2件,比前七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总和还多。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各级政府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坚持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政议政的自觉性逐年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要求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
  同时,涉诉信访和群体性行政案件明显增多,2014年我市法院受理的以市、县、区政府为被告案件11件,其中10件为土地确权、土地征收或城市建设等涉及群众不动产的案件。另外,从近年来我市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看,个别上访老户因其诉求得不到满足,转向提起行政诉讼,以达到给政府、法院施压的目的。
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及违反法定程序等 成为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
  28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行政机关在没有彻底查清案件基本情况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就作出行政行为,是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最主要原因。法官表示,有行政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孤证就作出行政行为,或者所调查收集的主要证据不完整,证据之间不能形成证据链条。其次,有的行政机关怠于举证,或缺乏证据保全意识,在被诉后才仓促取证。还有就是,有的行政机关只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不提交相关的具体证据,导致实体证据缺失而败诉。
  据了解,个别行政机关注重实体处理的合法性,忽视正当程序的独立价值,致使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按照我国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告知被处罚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否则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行政不作为集中体现在拒绝或者拖延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拒绝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拒绝或者拖延履行给付义务,拒绝履行政府义务及拒绝提供政府信息等方面。此外,个别行政机关对诉讼程序和法律标准理解有偏差,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也是导致败诉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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