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综合保税区正式获批
产业体系“1+2”助黄蓝经济再腾飞
本报记者李玉亮
2015年05月2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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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东营市获悉,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东营综合保税区。目前,东营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5月7日至6月5日。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2016年6月底基本完成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为封关验收奠定基础。
近日,记者从东营市获悉,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东营综合保税区。东营综合保税区作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开放平台,将在加快黄蓝两个国家战略实施和环渤海经济圈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东营综合保税区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地带,北临现代物流产业区,西临生态化工产业区,南临开发区中心商务区,规划面积为3.1平方公里。其中,一期为目前规划建设的主要区域,面积为1.67平方公里,以保税仓储物流区、保税加工区、保税加工及仓储物流混合区、公共查验区为主,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商品展厅、业务用房、熏蒸用房、检测维修租赁用房等。二期规划面积为1.43平方公里,主要为预留发展用地,具有保税加工、保税仓储、保税物流、口岸作业和综合服务等功能。
按照规划,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1+2”的产业体系,即以区域保税仓储物流为主导,以石油装备、橡胶轮胎产业的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研发、维修检测等保税服务为特色,远期承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根据批复,东营综合保税区享受与设在上海、浙江的洋山保税港区同等的免税、保税、入区退税、集中报关等税收外汇特殊政策。2009年底和2011年初,国务院先后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两大国家战略,东营成为唯一全部纳入两大规划的区域。
目前,东营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5月7日至6月5日。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2016年6月底基本完成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为封关验收奠定基础。
东营综合保税区诞生记
2012年2月
召开启动申报会议
市政府起草申请报告,上报给省政府。
省政府委托省商务厅牵头,征求济南海关、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建厅的意见。
省政府上报给国务院。
2012年7月
国务院批转给海关总署。
2013年7月
海关总署正式启动审批程序,征求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
征求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和外汇管理局的意见。
2015年2月
海关总署汇总完其他九部委的意见,提交给国务院。
2015年5月
国务院正式批复东营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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