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警方集中清查枪爆物品
举报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3月底前主动上缴不追责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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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0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解朋龙 夏清华) 为最大限度消除枪支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近日,东营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枪支爆炸物品集中清查行动。据了解,今年3月底前,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枪支弹药是过去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或获得且主动上缴的,不追责。
  目前,东营公安机关对涉及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枪支、特定种类危险物品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物品清缴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1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3家、剧毒化学品单位70家、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9家、民用枪支单位2家,督导落实整改安全隐患115起,收缴小口径步枪1支、火药枪2支、仿真枪13支,制式手枪弹154发,管制刀具65把,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行动中,东营警方出台了相关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危爆物品违法犯罪,并督促上缴枪支弹药。据了解,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一定数量的炸药、雷管、手榴弹、地雷,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以及子弹等危爆物品,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同时,到今年3月底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枪支弹药是过去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或获得且主动上缴的,公安机关将不追责,并可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上缴军用枪的,每支奖励三百元至五百元,上缴民用枪的,每支奖励一百元至三百元;上缴子弹的,每发奖励一元至五元。行动期间,逾期不主动缴交,之后被发现收缴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除110外,警方该公布了多个举报电话:市公安局:7175091;东营公安分局:8926018;河口公安分局:3066436;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7175829;东营港公安分局:7957301;垦利县公安局:15263804666;广饶县公安局:6563916;利津县公安局:1520546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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