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班主任待遇,不能拆东墙补西墙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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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由中国教育学会与新教育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新教育实验“缔造完美教室”叙事讨论会上强调将提高中小学班主任工资待遇。
  对于提高班主任工资待遇,笔者认为应该做“加法”,而不是对现有资源进行“盘活”。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大中学校,在进行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时,有做“加法”的部分,但是也有仅仅只对现有薪酬总额进行重新分配的调整——减少某部分教师群体收入、把减掉的加在另一部分教师身上。对薪酬进行调整,如果必要,无可厚非,但以一部分教师的薪酬减少,来增加另一部分教师的收入,并不是长久之计。
  合理的方式是,从政府拨款层面,改革拨款体系,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拨款预算,确保对教育的投入。不能只有政策,而无实际的经费保障。近年来我国很多好的教育设想无法落地,就是缺乏与政策配套的经费保障。而没有经费保障,如何提高教师待遇?如何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如何救济帮助家庭贫困学生?
  另一方面,则应该在教育领域——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探索实行教师年薪制以及终身教职制度,每个教师拿事先按岗位职责(中小学的普通教师岗、年级主任岗、班主任岗,大学的教师岗、研究人员岗、行政人员岗等)约定的年薪,经过考核、淘汰被聘为终身教职的教师,不再一年一考核,不再根据考核结果发不同的奖金和津贴,这样,教师才有更大的空间,自主开展教学、研究。这是保障教师待遇、激发教师活力,提高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制度。(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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