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死刑讨论”模糊了打拐焦点
2015年06月1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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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 庞岚 
  近日,朋友圈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但也有法学专家认为,死刑未必能震慑犯罪分子,这样的呼吁太感性。
  今年年初曾有报道说,目前中国每年约有7万儿童遭拐卖。我们可以想象,每一个丢掉心肝宝贝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会是怎样地肝肠寸断。从打拐题材电影《失孤》、《亲爱的》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丢失了孩子的父母,会陷入怎样的痛苦境地。
  从逻辑上说,“判死刑”并不是杜绝犯罪的“万能钥匙”。在我国,除了杀人偿命,贩毒、贪污受贿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但是每年还是有命案发生,还是有人铤而走险贩卖毒品,也还是有官员“前腐后继”。更令人担心的是,如果贩卖孩子一律死刑,人贩子会不会为了逃避刑罚对孩子痛下杀手?
  从法理上来说,犯罪分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要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不分情节轻重一律判处死刑,既和法制建设的大方向背道而驰,也和全世界范围内减少、废除死刑的趋势相悖。
  虽然大家的呼吁不太理性,但这种主张背后的愤怒与恐惧却必须得到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每一个家庭的完整,都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种保障,需要来自于立法、执法、技防等多个层面。
  不久前,社会上也有关于“买拐同罪”的探讨。虽然很多法学家并不认可“同罪”,但在对买方要依法追究责任这一点上,大家普遍赞同。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将买入儿童对儿童的家庭造成的伤害宣传到每一个偏远的村落,才会逐步缩小贩卖儿童的“买方市场”。防范孩子被拐卖,监护人的责任也异常重大。
  今年两会期间,曾有人大代表建议建立新生儿指纹档案系统,以便于及时寻找和解救失踪儿童;这两年,一些商家还推出了带有定位功能的儿童手表、书包。可以说,在技术层面多动动脑子,也能防范一些意外的发生。
  再比如,倘若新生儿一出生就要办理身份证,成年人带孩子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一律需要电子芯片的身份证明,是不是也可以增加人贩子被抓的概率?
  总之,与其被愤怒和恐惧驱使,单纯地主张对所有人贩子判死刑,倒不如静下心来,大家一起为打拐出谋划策,想出更多更实际、更具有可行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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