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开评工程质量“金洲杯”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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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5日讯(见习记者 王迪)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金洲杯”奖评选工作,以进一步激励建筑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据了解,申报的条件,须是2012年6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且住宅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建筑幕墙工程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是“金洲杯”奖创优计划立项项目;获得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技术创新奖、优质结构奖奖项的工程,优先评定。
市住房城乡建委提供申报建设工程“金洲杯”奖资料,其包括: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节能验收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获得市优质主体结构工程或“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文件,获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证书及表彰文件,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申报工程中标通知书及主承建合同书,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等材料。装饰装修工程“金洲杯”奖申报资料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申报工程中标通知书,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原件,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说明书、平面图、立面图或装饰效果图,相关的水、暖、电、通风布置图,全面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市住建委、市建筑业联合会将联合有关科室、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合格的组织现场复查,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备选工程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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