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捐”是该被纠正的社会恶习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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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 苑广阔
  上周,一篇《被遗忘的承诺者》引起巨大关注,文章讲述了大学毕业生X三年前在微博借款救父,毕业后联系当年的捐助者还钱的故事。文章的作者曾先生即是被联系的捐助者之一,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文章在微博火起来后,曾先生居然收到许多借款请求的私信,“总资金需求”高达1000万。
  当事人曾先生之所以要发表《被遗忘的承诺者》这篇博文,显然是感动于这名大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意识,想借此向社会传递一种正能量。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博文发出以后,竟然引来了多达500名的求助私信,几乎全是找曾先生“借钱”的,而借钱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其中不乏“给女朋友分手费”这种奇葩借口。
  “索捐”甚至是“逼捐”的事情并不鲜见,很多企业家、慈善家都有此遭遇,甚至曾经为其所困,苦不堪言。如果从一个宽容的角度来看,这可以看做是中国民间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小瑕疵”,但是当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多,尤其是当参与“索捐”、“逼捐”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一方面会对民间慈善事业带来妨碍和伤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时下社会的一种不正之风。
  几乎每一个遭遇过“索捐”、“逼捐”的社会慈善和爱心人士,都曾经深受其扰,否则新闻中这位曾先生也不会公开曝光这件事。当这样的事情没完没了,甚至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压力,形成了困扰,那么就会降低他们对社会慈善和爱心事业的信心和参与热情,直接对社会慈善爱心事业造成伤害。
  这些身体健康,智力健全,完全有能力自食其力的年轻人,为什么成为了“索捐”、“逼捐”的“主力军”?说到底还是不劳而获和侥幸心理作祟。对其中多数人来说,可能对别人能给自己捐钱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又在一种侥幸心理,尤其是不劳而获思想的驱使之下,总想试一试。如果成功了更好,如果不成功自己也没损失什么。不管是侥幸心理还是不劳而获的思想,都不该是当代年轻人所应该有的,它除了让我们变得好逸恶劳,投机取巧之外,没有任何正面价值和意义。
  “索捐”、“逼捐”真的没有代价吗?尽管国家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旦“索捐”和“逼捐”的人因为其行为对当事人工作、事业和生活带来了困扰,造成了妨碍,一样会面临法律的处罚。更何况,“索捐”和“逼捐”的道德代价同样不容忽视,就像新闻中有“索捐者”被曝光以后,不得不删光了微博,公开道歉一样。一个人有了恶习要及时纠正,一个社会有了恶习更应该被及时纠正,“索捐”“逼捐”就是应该被纠正的一种社会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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