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污河口两企业被罚
2015年04月1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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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 孙川) 河口区两企业因环境污染受罚。16日,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因排放烟气超标和排放水污染物超标被河口环保分局处以罚款,并被要求限期整改。
  河口环保分局公布的《2015年4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台账》显示,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烟气在线监控显示氮氧化物连续超标。4月3日,河口环保分局环境监测站对在线监控监测孔处取样检测显示,氮氧化物折算值644mg/Nm3,当日锅炉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显示氮氧化物折算值最高达581mg/m3。
  此外,河口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排水泵站进行取样检测发现,外排水为微黄色有味透明液体,COD为117mg/L,氨氮是7.33mg/L,超过COD外排水标准值和氨氮标准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河口环保分局对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处以10万元和74563元的罚款处罚。 
  另外,近日河口区召开“三大专项行动”会议,会上对今年实施城市公共安全、水气污染整治、乡村文明建设“三大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区上下深入抓好安全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安全低碳绿色文明发展的新方式,努力打造宜居宜业新环境,助推河口科学发展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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