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垃圾最高将被罚2万元
2015年03月1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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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段学虎) 日前,记者从东营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的通知,违反规定擅自焚烧垃圾的人员将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相关企业违反规定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通知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垃圾。环卫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环卫作业要求规范处置垃圾,所有垃圾都需运往垃圾转运站、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严禁随意填埋、露天焚烧。对违反规定擅自焚烧垃圾的环卫工人、保洁员,给予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直至开除等严肃处理,给予所属环卫作业单位2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解除服务合同。
  被列入禁止露天焚烧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包括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草)等。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社会监督举报。同时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将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露天焚烧垃圾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
河口区国税局 强化“三个突出”,狠抓干部队伍管理
  本报3月17日讯 一是突出认识提高狠抓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思想政治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建立周五学习日制度,定期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创建“红柳一家人”微信群、QQ群,订阅共产党员微信,拓展交流和学习空间。利用春节开展干部集训,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邀请区检察院、区纪委等有关部门作反腐倡廉新形势及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从思想上筑牢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是突出素质提高狠抓业务教育培训。采取以考促学、以训促学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创新培训形式,采取分级式、交叉式培训教学,根据年龄、岗位、文化程度的不同有针对性的设置培训教学内容,同时,在业务、行政岗位选拔6名业务骨干组建兼职教师队伍,针对岗位业务内容进行培训讲解,作到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全覆盖,大大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能力。
  三是突出能力提高狠抓人才培养激励。重视干部能力建设,通过外学内比、评先树优、上推下派形式,注重多层次、多岗位、多角度锻炼干部。建全人才选拔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将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交给有能力、有潜力的同志,在选人用人上做到因才适用、人尽其才,极大地发挥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近2年来,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年轻中层干部13名,轮岗交流干部24人次。                                   (李芳林 吴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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