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撤销33家企业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15年03月0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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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王晓云) 3月3日,记者从东营市工商局了解到,经研究决定,撤销山东鑫旺建工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的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据悉,根据《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年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了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工作。在年审过程中,绝大多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能够积极参与构筑“信用东营”管理体系活动,及时主动地参加并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年审。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年度审查,他们发现有极少数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降低,守信意识弱化,而这样的企业未通过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年审。此外,还有企业因变更、合并、注销等原因,未报送年审材料,没有参加年审,已不再具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条件。“所以对山东鑫旺建工有限公司、山东全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顺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我们决定做出撤销他们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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