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乳品新规保证食品安全
巴氏杀菌调制乳出入境需审批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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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3日讯(记者 张婧婧 通讯员 王辉)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要求的公告,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乳品的质量安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调整后的要求,自今年2月1日起,进口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需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报检时提交检疫许可证;自今年5月1日起,报检非首次进口乳品时,提交的检测报告应符合该公告附件的规定;报检首次进口乳品时,仍需按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的项目的检测报告。
  东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较于之前的实施要求,检疫审批范围有增加。据悉,新要求增加了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除已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外,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加入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行列。
  此外,根据国家进口乳品检验及风险监测等有关情况,新要求部分修改了非首次进口的乳品报检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规定的项目。既减少了乳品中营养成分等检测项目,也增加了对重金属元素的检测,更加注重民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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