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连续两次检出进口韩国丙烯“缺斤少两”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张婧婧 通讯员 张良 文孝杰) 近日,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韩国丙烯的检验鉴定中,连续检出两批短重问题。其中,一批报检重1564吨,实际短重24吨,短重率达15.2‰,短重货值2.9万美元,属于严重短重;另一批报检重量1533吨,实际短重13吨,短重率达8.4‰,短重货值1.62万美元。
丙烯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且货值较高。截止到2015年1月上旬,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口丙烯报检21批次,货值达3603.4万美元,进口量呈大幅增长趋势。对于短重批次,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了重量鉴定证书,帮助企业索赔。据调查,短重主要原因为船舱在装运丙烯货物时货舱无气态底货,卸货后货舱内气态货物残留舱内无法卸空,导致实际卸货重量与装货港货物输出量(提单数量)有较大差距。
面对短重问题,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取措施保护国内收货人权益。首先,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加大对丙烯等大宗资源性商品的法定鉴定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鉴定数据准确性;其次,提醒收货人,在租船订舱时注意了解船舶相关信息,如船舶是否首次装运此类货物,装货前舱内是否有底货等情况,并在合同中签订相关条款,最好明确规定以卸货港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重量证书作为结算依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