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将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
对经营单位违规行为“零容忍”
2015年12月2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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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段学虎) 东营市安监局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违规经营查处行动,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对督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一检查,同时抽查5家以上烟花爆竹常年零售业户。
安监部门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将烟花爆竹违规经营查处情况列入《关于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暨企业安全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重要内容,各小组对督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一检查,同时抽查 5家以上烟花爆竹常年零售业户。
安监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开展执法检查,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储存仓库进行自查自纠,确保经营安全。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逐一进行处理。对库存产品已接近或达到库房核定储量的经营单位,要严格限购并加强监督。
同时,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的审查监督,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的审查监督,严禁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凡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要立即关闭,凡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要立即关闭,已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要予以撤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问责制度,对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颁发许可证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同时,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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