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推行交通事故“证据公开听证会”制度获好评
证据“成色”纯 责任划分准
本报记者杨玉龙通讯员刘新亭陈新建
2015年04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1月16日下午,东营交警直属一大队举行15.18重大交通事故证据公开听证会,此为处理中队二楼会议室的听证会现场。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4月8日,本报以《东营交警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机制,举行“证据公开听证会”》为题,报道了东营交警直属一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举办“证据公开听证会”,这一做法消除了当事人疑虑,也避免了民警暗箱操作,让交通事故处理变得更加公正透明。截至目前,共对8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证据公开听证。听证会是咋听证的?又会对事故当事人和民警带来什么影响呢?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公开听证质证
 多方现场解答

  “截至目前,我们共对8起交通事故举行了‘证据公开听证会’。”事故处理中队长尚新军介绍,因伤亡重大、赔偿额度及处罚额度都比较大,今年1月16日东营交警直属一大队针对“15·18”重大交通事故,举行了证据公开听证会,此后又对随后发生的7起交通事故进行了同样的听证。
  “听证会上交警把道理讲得很明白,不偏不倚,为老百姓主持了公道。”参加“15·18”重大交通事故听证会的事故当事人亲属杨某说。据介绍,参加听证会的除当事人及家属参与外,还有当事人单位代表、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险行业协会、车辆涉及的保险公司等单位和人员参加。
  听证会开始后,首先由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对该案勘察进行出示和讲解,包括调查的事故现场照片、现场勘察笔录、录像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并阐述了证据的证明力。而后,案件当事人及家属现场进行了质证。对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错及违法行为,民警还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告知。
  此外,法律援助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民事赔偿、纠纷等司法问题提供详细的咨询帮助。涉案车辆保险公司代表为其办理了先期事故处理垫付金,并针对双方损失及保险赔付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消除当事人疑虑
 避免引发社会纠纷

  “按照以前的处理方式,只是对事故证据进行公开,会引来双方很多猜测,怀疑我们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我们有没有被收买。”东营交警直属一大队教导员崔雪照告诉记者,特别是在处理致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上,会引发事故双方对民警的不信任,造成信访量增大,甚至在赔偿上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而通过事故双方公开听证质证,就能有效避免这些问题。
  “但凡错案,都会有证据瑕疵,不是证据不足,就是取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副大队长谢培志说,“交通事故证据的‘成色’,直接影响到办案质量。”而引入听证制度,就能避免民警懒惰、人情掺杂其中,为客观、公正地作出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打下牢靠基础。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召开听证会呢?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死亡交通事故时,应当召开听证程序。不过,在对案件选择上,东营交警直属一大队进行了范围扩大,把有可能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都纳入到“证据公开听证”中来,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回应社会公众质疑。
 交警“自找麻烦”
 向懒政宣战

  “有人说我们这是在给自己找麻烦,但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大队长高峰告诉记者,在施行这项制度后,给了事故双方现场质证的机会,让事故处理更加公开透明,但也给民警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要力求证据更加充分、可观。
  “通过这种制度,满足了当事人知情权,也使办案民警在透明的制度下不敢轻易‘触电’。”崔雪照认为,这种方式会增加民警压力,但这样做既可以增强办案民警的责任心,防止恣意、专制办案,提高办案质量。“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能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认定及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社会矛盾,预防和控制所引起的信访、投诉案件的发生。”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尝试邀请法院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等参与证据公开。”崔雪照介绍,要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执法透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