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国税局永安分局立足实际
落实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3月29日 一是抓好政策性优惠落实。按照文件要求,对年初认定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进行了统计,按照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定率征收)两种情况,对年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实际利润额)在6万元(不含)到10万元(含)区间的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企业的户数重新核定,对多预缴的户数及时给予了抵顶。
二是确保2015年季度预缴优惠政策落实。积极引导、主动辅导小微企业在2015年1季度申报前完成2014年度申报,确保小微企业季度预缴时享受优惠。同时做好多预缴纳税人税款抵顶工作。避免到1季度申报时,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于没完成上年度申报,而无法在季度享受优惠。
三是提早做好小微企业2014年度汇算清缴。2014年是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实施的第一个年度,针对小微企业(查账征收和定率征收)财务核算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主动谋划培训帮助尽快熟悉年度申报表填报要求及年度申报流程,确保申报表填报的正确性。
四是切实加强后续管理。积极开展回访活动,了解纳税人享受小微优惠的情况,直面政策落实中的问题,研究措施,加以解决。通过汇算清缴,对于未享受优惠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办理退税或抵减下年度应缴税款;对于预缴已享受优惠,年度申报时不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补缴税款。(王玉杰)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