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银行钱不退
为何被“追捧”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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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到银行取款,因工作人员的失误,市民王女士多收了1万元。她当时没吭声,事后也不肯返还多领的钱,被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女士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1万元。

  需要强调的是,王女士多拿了银行1万元,理应归还给银行。王女士的行为本是不妥的,但却受到许多人的“追捧”,这是最需要反思的一点。
  首先,因为在公众的心中有一种“离柜概不负责”情结,认为银行太强势了,总是在制造“不平等”,这算是给银行的教训。
  以前银行的柜台上摆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离柜概不负责”,现在许多银行不这么写了,变成了温馨提示:“现金请当面点清”。这其实是一种进步。“离柜概不负责”体现的是霸王条款,是对储户的不尊重,而“现金请当面点清”则显得温柔多了,也体贴多了。
  其实,银行的职员也是普通人,如果追不回钱也是要被银行处罚的。而银行的霸王条款跟普通员工无关,他们也决定不了银行霸王条款的制定,拿银行普通员工出气,这不是我们愿意见到的。银行面对储户有意不还钱,不要片面地认为储户素质差,而应该将其看作是一种提醒,是一种警示,银行要多反思自己的不足。             (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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