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融资性担保机构迎来新“春天”
本报记者李立红通讯员崔向红
2015年01月2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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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2年以来,广饶县作为全省民间融资规范引导试点县,积极推进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末,全县共成立民间融资机构7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6家,累计对外投资9.87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1家,成功对接1407万元。资金投向以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
  据悉,2014年全年,广饶县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累计投资发生额9.87亿元,全部直接投向实体经济,其中债权投资7.72亿元;短期财务性投资2.15亿元,一半以上的资金直接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广饶县兴业民间资本管理机构依托主发起人东营大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资金投向主要集中在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客户,增强了产业链的活力。
  近日,国家、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我县融资性担保机构迎来了发展新机遇。”广饶县金融办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广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和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转变财政性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公司制融资担保机构,形成具有较强的融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担保服务体系,破解企业间“互保联保圈”问题,防范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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