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仲裁委服务社会化解纠纷
2017年共受理案件558起,调解结案235起
2018年03月1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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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扈文霞) 东营仲裁委员会一向秉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服务精神,围绕东营市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更好的化解决纠纷,服务社会。
近日,浙江省某建工集团因与东营市某市直职能部门产生纠纷,向东营仲裁委申请仲裁。该涉案工程标的上亿元,涉及东营市市政公益项目,圆满解决纠纷尤为重要。办案工作人员接收案件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并就该案件如何妥善解决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结合该项目具体情况,经过对案件的详细分析,并通过与双方的反复沟通后,双方对立情绪化解,并初步达成的调解意向,该起涉及市政公益项目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在办好所承办案件的同时,东营仲裁委员会注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多项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部门普及仲裁法律知识,并为社会大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春节前夕,东营市相关部门接受一起旅游投诉,纠纷起因为一份多年前签订的旅行合同。东营一市民曾于多年前与市内一家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并交纳了一定金额的费用,由该旅行社承接该市民的旅游出行。狗年春节年假将至,该市民想起还有一次旅行未兑现,故联系了旅行社,旅行社记得曾签过这份合同,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订购了机票。
因该合同签订于多年之前,旅行社财务多次变更,当年缴纳情况未查到凭证,故旅行社要求该市提供当年缴费发票以核实缴款情况,但因时间久远,该市民也不记得发票保存于何处,一时难以提供。旅行社进而告知该市民可以先行出行,费用先由该市民垫付,双方共同寻找当年交纳凭证,等该市民回来后再行结算。
该市民认为“我已经交费,你们财务查不到是你们的事与我无关,不应由我垫付费用”。双方因费用垫付问题发生纠纷,该市民一气之下取消出行,并投诉到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旅行社赔偿其因准备出行所支出的费用及因未达成旅行心愿所造成的精神损失。而旅行社一方提出,“我方也有损失,春节前后是旅行旺季,因该游客取消出行,我方取消机票及相关酒店也支出相关费用,该笔损失应由对方承担”。相关部门接受该起投诉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多次调解,旅行社愿意承担一部分损失,但该市民坚持认为其所有损失及精神损失均应由旅行社承担,并将该纠纷投诉至省级部门要求严肃处理,并多次要求督办。
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东营仲裁委进行法律咨询。工作人员从双方纠纷的发生、举证责任的承担、双方有无过错等方面进行分析,对如果作为一起民事案件该纠纷可能作出的裁决结果进行判断,建议从法律角度给双方进行讲解,扭转当事方观点以促成调解,并建议今后可以将旅游纠纷的处理与仲裁相结合,引入仲裁机制以更好的处理旅游消费纠纷。在了解相关法律责任后,该起旅游纠纷的双方认清各自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为更好地发挥仲裁服务职能,东营仲裁委员会通过加强庭审监督规范、规范仲裁文书送达、实行层级催告制度、推进庭审模式改革、落实疑难案件研讨制度、组织业务技能比赛、加强仲裁案件审限管理等多种举措,保障案件审理的透明公正。2017年共受理案件558起,涉案标的16.31亿,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21起,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235起,调解和解率达到了45.29%,裁决286起,占审结案件的54.71%,有效化解了社会纠纷,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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