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森林公安开展打击盗伐林木和乱捕滥猎专项行动
盗伐林木、乱捕滥猎将严查
2016年12月0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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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垦利分局办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本报12月5日讯(见习记者 李翔昊 通讯员 杨振坤 陈晓辉) 冬季到了,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滥伐盗伐林木的行为进入了高发期。为了及时发现并查处这些违法行为,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开始忙碌起来。
垦利区相关部门及时成立了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这次专项行动,并制定了行动方案,联合垦利森林公安分局、自然保护区派出所等单位,结合区域特点,把重点放在鸟类比较集中的东部镇街和自然保护区内。截至目前,共开展了巡查、检查行动10次,清查6个镇街、单位,累计销毁捕鸟网1500平方米。
4日,记者从东营市林业局获悉,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垦利分局近日成功办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据了解,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垦利分局近日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青坨管区西南约700米处,永青路北侧绿化带内有人无证伐树。接警后,垦利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出警处置。经查,是某单位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持油锯采伐位于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青坨管区西南约700米处、永青路北侧绿化带内枯死柳树等20株。经东营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专家鉴定,涉案林木原木材积为1.8668立方米,涉案林木价值56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垦利分局责令该单位补种柳树等100株,行政罚款1680元。目前此案已处结完毕。
东营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未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是滥伐林木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冬季是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高发期,东营森林公安恳请广大市民踊跃举报滥伐、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东营森林公安举报电话:0546-83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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