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东营分行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座谈会 十家银行集体学习
本报记者李玉亮
2016年08月2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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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一场金融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座谈会在兴业银行东营分行举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陈立田做了题为《合同司法实务及金融风险防控问题》的讲座,吸引了来自工商银行东营分行、农业银行东营分行、兴业银行东营分行、光大银行东营分行等十家银行的近百名从业人员参加。
  陈立田从五个方面对到场听众进行了培训:合同原理及借款合同案件的审理、金融借款案件相关法律适用、合同纠纷中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合同纠纷中的相关问题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不良金融债权转让问题,是各银行经常要面临的一类问题。陈立田说:“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无需经过债务人同意,但应该及时、直接通知债务人。”
  表见代理问题,是另一类比较典型的问题。陈立田对这类问题用了一个案例来进行阐释:“比如深圳机场与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是比较典型的案件。深圳机场原总经理崔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公司印章,借公司的名义进行贷款诈骗,共取得银行2.25亿贷款。但实际上,所有涉案贷款均未进入深圳机场的账户。那么问题来了,深圳机场要不要归还这笔贷款?法院审理认为,崔某是深圳机场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董事,利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亲自与银行商谈贷款事宜,指使他人以私刻的公章代表深圳机场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骗取贷款,在两份贷款延期合同上亲笔签名,并在银行的有关查询函上签字确认。而且,两份贷款合同均在崔某的办公室签订。上述一系列的作为,造成银行有理由相信崔某是在履行职务行为,因此构成表见代理。这个案子最后判的是,让深圳机场承担85%的责任,银行因为审查上有过失,承担15%的责任。”
  此外,针对信用卡逾期罚息问题和保全的有关情况,陈立田都结合自己的司法从业经历给出了详细的阐述。在某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部工作的一位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在贷款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时候,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资产,通常会第一时间去申请保全,那真是和时间赛跑。培训中提到了保全的有关情况及基本原则,可以让我们以后在面临这种问题时少走弯路。”在兴业银行东营分行工作的于经理深有感触地说:“这场培训既有实务案例、又有法理剖析,信息量很大、含金量很高,对银行从业人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兴业银行东营分行副行长肖宏杰表示:“近年来,民间借贷等经济纠纷案件显著增加,同时,银行授信不良风险也有一定程度的扩大,针对这种错综复杂的金融环境,我们兴业银行东营分行举办了这次法律知识培训座谈会。希望借此机会能增强银行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合规意识,更好地防范各类内外部风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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