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火灾多发居民需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2016年03月02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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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日讯(记者 任小杰) 春季天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期,居家火灾也频频发生。春季又是一个旅游的好时节,而且又有清明节等传统节日,人们郊游或祭祀等活动常常在野草较多、树木繁盛的地方,一旦用火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2月29日上午,垦利县永安镇境内近一千平方米的干草着火,现场浓烟滚滚;29日下午,利津县汀罗镇前梁村一民宅起火,一辆消防车前去救援。
  消防部门提醒,大家应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及时清理办公室内外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垃圾等;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不要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办公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要先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杜绝隐患发生。
  2月29日,垦利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垦利县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烧荒等野外用火的紧急通告》。《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田烧荒、焚烧农作物秸杆,严禁在坟地焚烧、炉外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严禁在野外野炊、生火、吸烟;严禁在民宅、企业周边堆放草垛、农作物秸秆等可燃物。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过失引起火灾;故意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违法行为,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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