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微商应由监管“拉黑”
2016年01月12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1月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结果通告,在抽检的11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中发现35家未履行质量安全责任。记者注意到,微商知名品牌俏十岁和思埠集团子品牌黛莱美均上榜。
  的确,微商“钱景”值得看好,但“信任”这样一个关键词也是重中之重。回顾这几年来,微商“野蛮生长”所带出的问题可以说屡见不鲜。例如2015年4月,90后周梦晗被媒体曝光留学回国后营造“网红”身份,积累10万粉丝并售卖面膜,同时也发展下线,自称年收入近8位数,而她的三无面膜却让一些买家差点毁了容。据报道,在广州白云区周边,聚集着大量面膜代加工的小厂家。
  尽管传统电商也时不时传出售假风波,但无论京东、淘宝还是唯品会,好歹还有一个平台。“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但微商活动中不仅没有注册程序,也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商品质量和售后几乎全凭卖家“自觉”,消费者所能拥有的唯一手段似乎就是“拉黑”。可“拉黑”也往往是上当受骗之后的无奈之举,在此之前利益甚至健康受损很可能已是既成事实。
  这样的状况必须改变。一方面,在路边随便摆个摊都有可能因为“无照经营”而被城管查封,那么网络同样不是法外之地,凭什么可以自由自在地无照经营?对于微商,尤其是经营食品、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登记注册程序是不可或缺的。除此之外,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那样,监督检查各类网售化妆品,并发布检查信息也是必要环节。有了登记注册、抽检、接受举报等环节,监管部门将不法经营者“拉黑”,从而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也就成为可能。
  2015年5月,商务部曾公布《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当时就有微商担心增加创业成本。应该说这样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所以在管理环节,除了严格也要侧重减负二字,比如说登记注册可以减免手续费,比如说对于初创阶段的微商,加强管理不能以征税、收费为目的。
  据报道,浙商总会280多名理事昨日在杭州召开经济形势研判会,浙商总会会长、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会上表示,总商会决定不了企业家们做什么,但可以决定不做什么,所以提议浙商给自己定四条纪律: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
  无论实体店还是淘宝店家、微商、电子商务平台,只有诚实、守法、守信的品牌打响了,“朋友圈”才能越来越红火;只有放弃一些短期利益,放弃投机取巧的心思,未来的路才能越走越宽。所以从自律的角度讲,微商们面对信任危机也应该有所作为,比如说也成立一个商会、协会,制定出诚实守信的行规,把那些害了一锅汤的老鼠屎提前“拉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