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闹纠纷,仨子女起诉继母
2016年01月0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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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4日讯(记者 王超) 男子康某某去世后,因为遗产纠纷问题,康某某的三个子女将继母乔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遗产,后乔某的女儿也参与到诉讼中来。近日,开发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继子女法定继承案。
1999年年底,康某某与被告乔某在东营市东营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04年1月经法院调解离婚,但是两人仍共同生活,2006年1月17日,康某某与被告乔某复婚。2014年,被继承人康某某因病去世。原告康某云、康某梅、康某霞系康某某亲生子女,在康某某去世后起诉继母乔某至开发区法院,要求依法分割遗产;乔某某系乔某亲生女儿、康某某继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乔某某以与康某某生前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为由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并分割相应的遗产份额。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乔某某系康某某继女,且双方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乔某某有权作为继承人之一分割遗产。法官表示,现实生活中,在生父或生母去世后,子女起诉继母、继父要求分割遗产的案件较多,继子女作为继承人进行分割遗产诉讼的罕见。
本案的原告乔某某与被继承人康某某生前形成了抚养关系,作为继子女其有权参加诉讼并分割遗产,且康某某年老生病后原告乔某某对其履行了赡养义务,双方亦形成了扶养关系,因此本案原告乔某某作为康某某的继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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