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志愿者开始评星级了
分五个星级,以东营志愿服务网公示志愿服务时长为依据
2015年12月1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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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郑美芹) 10日,东营市文明委正式公布《东营市志愿者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标志着东营市开始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长进行星级评定。
据了解,该办法是依照民政部2012年《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结合东营市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意见进行制定的。参评志愿者仅适用于在东营志愿服务网注册并公示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关于志愿者星级评定标准,办法规定“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评定为一星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评定为二星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评定为三星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评定为四星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评定为五星志愿者”。其中,志愿服务记录时间以在东营志愿服务网已公示的志愿服务时长为准。
“星级志愿者评定后,会在东营志愿服务网予以星级标注,发放星级标志、证书或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东营市文明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但是如果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中弄虚作假的;利用志愿服务名义从事盈利或非法活动的;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违反志愿服务章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主观故意严重扰乱志愿服务团队正常运作的;其他违反国家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凡是有这些情况之一的志愿者会被取消星级评定资格,“对于评上的星级志愿者,如果是犯罪人员,或是其他诚信缺失、公德失范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也会被取消已经评定的星级资格。”
在办法中,记者注意到“回馈激励”作为独立的一章内容出现。其中,办法提到“星级志愿者的数量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文明单位的评选;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星级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职工年度考核,将志愿服务情况作为职工‘德能’考核的量化指标之一;鼓励在职务晋升和职称聘任中给予星级志愿者一定的加分;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招生、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星级志愿者;鼓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星级志愿者免费或者优惠开放;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星级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鼓励商业机构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星级志愿者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这些回馈激励措施除了与精神文明考核和文明评选挂钩外,其他的诸多措施虽然还停留在鼓励层面,但是将成为志愿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也会成为整个社会认可志愿服务的常态,政府也将积极推动落实。”工作人员分析说,志愿者星级评定办法的推出也是推动东营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必然举措,将为建设志愿者回馈激励制度进一步铺平政策道路。
志愿者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星级评定的结果以“东营市志愿者总会”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东营将公布第一批星级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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