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银行卡在国内钱却在国外被取走
2015年09月2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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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顾松 通讯员 许加元) 现如今,不少市民选择送孩子出国上学或外出旅游,而方便快捷的信用卡则成为市民在境外消费的首选。近日,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连续接到两起境外被盗刷信用卡的报案,受害人损失高达近4万元。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境外信用卡消费无需密码,如需消费切要提高警惕。
  9月9日上午8时许,家住胜中社区的张先生到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报案称:其银行卡在8月23日至25日在英国两个城市的ATM机上分六次被盗刷英镑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8500余元。
  无独有偶,9月15日下午5时许,刘女士在家中休息,手机收到一家银行客服发来的短信,内容是“银行卡15日17:22境外POS支出(消费)3853加拿大元”。当刘女士打电话联系银行客服时,对方给出的结果是确系该卡在境外被人透支3853加拿大货币,折合人民币19000余元,随后她就打电话报警。
  据办案民警介绍,接连发生的两起境外银行卡被盗刷的案件中,张先生和刘女士的孩子都在国外读书,两人分别于7月和8月都在孩子就读的国家短暂逗留过,银行卡也让孩子使用和保管,未出借过他人使用,结果回国一个月左右就出现了银行卡盗刷现象。   
  基地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只要嫌疑人拥有张先生和刘女士的信用卡卡号和背面签名栏旁的后三位编号就可以克隆一张信用卡,即使信用卡在国内已经设置密码,但在国外却不需要密码就可以消费。因此市民在保护好这三位数字的同时,还要避免将信用卡转交给他人代刷,防止别有用心者借机取得信用卡上的相关信息。
  经侦民警分析,信用卡被盗刷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原始卡被盗刷,另一种是伪造的卡被盗刷。经警方调查,张先生和刘女士的银行卡很可能是国外被不法分子获取了他们信用卡信息和个人身份信息后,制作伪卡在国外盗刷消费。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尽量选择信誉度高、规模较大的商场,在小商户消费时应避免使用信用卡。另外,持卡人要注意将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分别存放,避免发生信用卡和身份证同时遗失,“持卡人在背面签名时要填写有特点的签名,防止不法分子模仿持卡人签字。”
  市民如若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应该立刻致电发卡银行相关机构申请冻结追款,并及时报案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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