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追尾又撞人逃逸这人还曾经是交警协警
猖狂肇事者被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十年
2015年09月2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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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聂潇潇 通讯员 陈曦
  近日,杨某因酒后驾驶造成一死一伤并逃逸。因无视交通安全法规连续两次肇事并逃逸,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逃逸中被交警抓个正着
  4月21日夜,杨某与朋友聚餐后,醉醺醺地驾驶自己的红色小轿车,沿城市主干道往家开去。对自己酒量很有信心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就在几分钟后,自己的人生将会因为“酒后驾驶”这个错误的决定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一场车祸发生在主干道交叉路口。杨某驾驶中追尾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轿车车主随即走到杨某车旁让其下车,孰料杨某狠踩油门逃离现场。然而,仅仅5分钟后,逃逸的杨某又撞上一辆驶在前方的三轮车,车上的夫妻二人均被甩飞,妻子连滚几圈后爬起来发现,丈夫已经趴在公路上一动不动。周围群众迅速打电话报警,并帮忙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此时,肇事的杨某早已逃之夭夭。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在辖区排查可疑车辆时发现,一辆前保险杠严重破损并冒着白烟的红色轿车快速驶来,民警遂对其进行拦截。然而,面对民警的明确示意,杨某置若罔闻,迅速驶入路边小区,继续逃逸。最终,民警在小区内将其驾驶车辆逼停,并确认杨某即为两起车祸的肇事司机。经检验,犯罪嫌疑人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5.8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
  经审查,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其妻重伤的严重后果。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虽然案情较为清晰,但对于案件定性却存在争议。“案件移送过来时,公安机关是以交通肇事罪定性的,但经过多方研究讨论,认为应该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谈到案件定性,公诉人周金锴说道。
  检察官了解到,杨某曾经是一名交警协警,他十分清楚醉酒驾驶的后果,其酒后驾车充分说明有主观故意的成分在里面。如果第一次追尾肇事尚可定性为过失犯罪,但其明知继续驾车行驶危及公共安全,仍然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再次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后再次逃逸,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提起公诉后,在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极力辩解,认为杨某的行为仅构成交通肇事罪。后经过公诉人的举证质证,以及逻辑严谨的陈述,法庭经审理最终认为:“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认识到继续驾驶车辆会威胁公共安全,但其仍放任该结果发生,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逸,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对其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辩解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最终,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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