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员借来别人证件,换成了自己的照片。(图由通讯员提供)
本报6月3日讯(记者 杨玉龙 通讯员 孙金亮) 日前,广饶交警在查处一辆重型半挂车时发现,驾驶员的签名竟然与驾驶证不符,这引起了民警怀疑。原来,该驾驶员因驾驶证级别低,无法驾驶重型半挂车,便借来别人证件,换成了自己的照片。最终他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
据了解,5月26日下午3点半左右,广饶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正在231省道李鹊镇路段执勤。一辆重型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当民警查验驾驶员的证件时,该驾驶员并不配合。先是要让民警“照顾一下”,见民警执意要检查证件时,甚至向交警叫嚣“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驾驶员终于出示了证件。
民警介绍,因该重型货车尾部放大号不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罚款。民警看到,驾驶证上是韦某的名字,但该驾驶员在被处罚人一栏签字时,却签成了施某,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为了辨别真伪,防止他人驾驶证被错误录入处罚系统,民警带领该驾驶员直接来到交警中队办公室。
当民警按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上载明的身份证号输入公安网时,网页显示的驾驶员信息是吉林省四平市韦某,照片明显与眼前的驾驶员并非同一人。在民警的追问下,该男子道出了实情。
原来,男子名叫施某,其本人有一本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但不能驾驶重型半挂车。为了驾驶比准驾车型更高的车型,施某就动起歪脑筋,伪造了一本他人的驾驶证,贴上自己的照片,开始冒充起“韦某”来。施某说,他遇到交警检查时,靠激发执勤民警的怜悯之心逃脱处罚的伎俩屡试不爽,但没有想到这次遇上民警太认真,无奈之下才出示了自己的“假证”,不曾想,却又“错”签了自己的姓名,导致事情败露,被民警识破。
民警介绍,施某因伪造驾驶证,被处以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其本人实际拥有的B2驾驶证被降级为C1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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