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季度获空气质量补偿金393万元
2015年05月22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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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孙川)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今年第一季度,东营市以19.65分的考核得分获得393万元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山东省17市中,获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最多的是济南市,为554万元。
据了解,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是根据各地市的空气质量考核得分发放,而考核得分则根据各地市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的平均浓度计算而来。
今年一季度,东营市PM2.5的平均浓度为85μg/m3,PM10平均浓度为153μg/m3,SO2平均浓度为74μg/m3,NO2平均浓度为49μg/m3,相比去年同期均有所改善。
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各市收到资金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同时各市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投入,严格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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