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市长质量奖揭晓——
3企业和3名个人成“质量标杆”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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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近日,东营市政府授予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和林国等3名个人第三届东营市市长质量奖。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宋贝贝) 记者从东营市质监局获悉,近日,东营市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第三届东营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授予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和林国等3名个人第三届东营市市长质量奖。
东营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东营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东营市实施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由市政府和市长审定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为东营市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东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长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2011年、2012年各举行一届,但是考虑到东营企业发展速度较快,涉及范围太广,每年评选出的示范标杆企业起不到标杆作用,而且省长质量奖也改为两年一届,为了和省里步调保持一致,因此从第三届开始改为每两年组织一届。”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市长质量奖分设“东营市质量管理奖”和“东营市质量贡献奖”2个奖项。那么,被授予市长质量奖需要达到哪些条件?工作人员介绍,“东营市质量管理奖”授予在东营市登记注册,质量管理绩效显著,产品质量(含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企业。“不看企业规模的大小,主要看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做得怎样。”工作人员说。东营市质量贡献奖”授予在质量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涉及到质量科研、质量改进和攻关成果的评审,可以多人共同获奖,但最多不超过3人)。
据了解,第三届市长质量奖从2013年12月开始组织宣传发动,经企业和个人自愿申报、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再聘请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为市长质量奖评审员,按程序组成各专项评审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工作人员说,专家评审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和社会公示,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和林国(东营东胜海天酒店有限公司)、薛云德(东营市一大早乳业有限公司)、尤晓明(山东永泰化工有限公司)3人第三届东营市市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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