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急救车让路就是为生命开绿灯
2015年03月1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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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8时许,沈阳市大东区东陶路,一年轻男子两次拦截120急救车,称行车中被别,一度挥舞切面刀阻拦急救车长达半小时。直到急救人员报警后,男子才罢休。当急救人员赶到患者家里时,患者已无生命迹象。
  救人如救火,哪怕延宕一秒,都可能导致生命跑不赢死神,这是无法挽回的悲剧。阻拦急救车,不能止于谴责。《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车辆通行,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非正常死亡,该男子负有什么责任?算不算情节严重?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
  即便没有法律规定,让行急救车也是人之本分。将心比心,为急救车让路就是为生命让路,为他人留有余地也是为自己留有退路,谁能保证自己或家人永远用不上急救车?
                  (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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