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灯进入倒计读秒,就有非机动车抢行穿过人行道。
本报记者 张园园 摄

点赞!两位骑车的市民在等绿灯。 本报记者 王龙 摄

行人和电动车闯红灯。
本报记者 孙娜娜 摄

4月20日,非机动车驾驶人压黄实线骑行。 本报记者 任小杰 摄

在十字路口,行人骑着自行车逆行。 本报记者 任小杰 摄
北二路与沂山路路口: 家长骑车带着孩子闯红灯
北二路与沂山路路口,靠近胜利五中,很多家在学校以北的学生,上下学要从此经过。此外,这个路口东西两侧,还分别有一个公交站牌。尽管路口安装了红绿灯,但仍有一些行人、骑电动车的市民闯红灯,这其中甚至还有骑电动车带着孩子的学生家长。
21日下午1点50分许,送孩子上学、送完孩子回家的家长不时从此经过。此时,东西向车流量也比较大。记者蹲守发现,在南北向红灯还亮着、读秒进入十以内之后,无论是带着学生的家长还是穿着校服的学生,不少人都会选择快速通过十字路口。很少有人等绿灯亮起后再通过的。
“红灯肯定是不能过的。”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的刘女士说,红灯停绿灯行,平常她也是这么教育孩子的,“但是今天马上要迟到了,难免急了些。不过,就这么几秒钟了,而且拐弯的车也少,应该没啥问题。”
此外,一些步行或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也会闯红灯通过路口。“平常大家都这么走。”红灯读秒显示还有八秒结束,一名穿着校服的小姑娘步行走过人行道,遇到有车辆左转,还会快跑两步。
除了上下学的学生、接送孩子的家长,记者还发现,一些从公交站点下车需要穿过路口的市民,也很少有遵守交通规则的,多数是看着车辆少了之后,就横穿马路。
“虽然有红绿灯,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来说,几乎处于没人管的状态。”等着路口红灯转换为绿灯,李女士才过路口。她说,她在西城上班,每次都要穿过马路坐公交车,“这个路口绿灯有三十秒左右,一般情况下足够走到路对面了,红灯也不到一分钟。”
李女士说,之前她也曾在红灯还有几秒的时候抢行,“一方面是觉得最后几秒了,机动车少了;另一方面也是觉得机动车一般会礼让行人,再加上大家都走,自己再在那儿等着最后几秒意义不大,所以也就跟着闯红灯了。”
让李女士改变观念的是一次抢行,“走到了几辆拐弯的车中间,感觉挺危险的。”李女士说,虽然当时自己挺生气的,但想一想人家按指示灯走,并没有错,“从那以后就改了,不差这几秒钟,再说坚持等绿灯亮了再走准没错。”
府前街与东二路路口: 24秒内发现3处不文明行为
近日,市民赵先生向本报反映称,4月18日早上,他开车上班从黄河路交警支队附近到胶州路人民医院。其中的8分钟驾车时间内,行车记录仪拍下了5处不文明行为。
赵先生将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进行截图。据赵先生介绍,第一处不文明行为是在东二路与黄河路交会处,车辆自西向东行驶至路口等红灯,当绿灯亮起,车辆启动后,一行人自南向北,在机动车道上,从车流中间横穿。“早上大家都急着上班,再加上太阳在东侧,太阳光照过来对司机视线有一定的影响,行人的衣服和前车的颜色都是黑色,后车司机如果一不留神,很容易酿成惨剧。”
第二处不文明行为是一非机动车驾驶员在机动车道上骑行,不顾及身边执勤交警的劝阻。第三处不文明行为是在辽河路与胶州路交叉口西南侧,车辆右拐时,前方有一辆自行车和一辆电动车迎面骑行过来。
第四处不文明行为是一行人在马路中间推着自行车,沿黄色实线自南向北行走。第五处不文明行为是一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
赵先生说:“平时上下班途中,可能没留意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当我刻意去找的时候,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还是不少的。早上上班遇到5处不文明行为,10点多的时候还在府前街上的东二路东侧,24秒内发现了3处不文明行为。”
记者从赵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录像中发现,4月18日10时12分54秒,一行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中间压着黄实线自西向东骑行。13分09秒,一女士骑着自行车在桥东侧横穿马路。13分17秒,一男子背着书包在桥西侧等红灯的车后面自南向北步行横穿马路。
沂州路与运河路路口: 老人驾驶三轮车快速冲过
11点31分,一辆载有小孩的电动三轮车从沂州路与运河路交叉口经过。看到信号灯变成了红灯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老人不但没有减速,反而加速冲过路口,差点撞上在同一路口经过的汽车,让附近的人都为他们捏了把汗。
11点33分,两位骑着自行车的行人由东往西行驶到路口,看到信号灯变红后,他们主动停下等红灯。由于该路口交通情况特殊,不仅是东城最繁华的路段,而且沂州路南段是单行道,这两位行人等到绿灯后左右观望,然后顺利通过。
11点35分,一位外卖小哥骑电动车经过路口。外卖小哥驾驶着外观类似摩托的电动车横冲直撞,不仅闯红灯,还一路逆行。
11点38分,该路口迎来出行高峰期,不少行人和车辆往来穿梭。由于该路段饭店较多,一到饭点就显得“热闹”起来,不时有车辆因为行人闯红灯而按喇叭。
经过10分钟的观察,总共有4起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情况出现。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一位不闯红灯的市民向女士。向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都没有闯过红灯,因为从小就学“红灯停,绿灯行”。她认为,闯红灯的行为应该引起大家的共同抵制,因为这种行为不但自身很危险,更是对别人生命的不尊重。
向女士说,她一般是骑电动车或者公共自行车出行,由于上班距离比较近,时间上一般很充裕,没有必要闯红灯。如果要出远门,她会早走一会儿,不会因为抢时间而闯红灯。她认为,现在经常闯红灯的群体是“外卖小哥”,经常看到送外卖人员闯红灯,“前年东营发生过外卖小哥被撞的事情,为了多挣钱不顾安全,最终得不偿失。”
向女士说,文明城市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她倡议大家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
东三路与辽河路路口: 不闯红灯,再怎么急生命最重要
24日中午11点52分,在该路口,东西向行车道变红灯,一辆电动车晃晃悠悠地自东向西行驶,毫不在意红灯和右转的车辆。紧接着,又相继驶过2辆电动车。
11点57分,南北向黄灯开始闪烁,眼看红灯马上要亮了,一名身穿白色衬衫的男子骑车加速穿过马路。12点05分,一名身穿黄色外套的外卖配送员在辽河路斜穿马路,并在道路上逆行。“这些送外卖的电动车骑得快,还逆行,太危险了。”市民赵先生说,他理解外卖配送员工作的辛苦,但应遵守交规。12点15分,一名骑电动车的年轻女子在辽河路上逆行,此时路口的黄灯已经开始闪烁,然而这名女子加速飞驰而过。
半小时内,闯红灯的电动车有10辆,逆行的则更多。
24日中午,该路口南北向往来的车辆比较少,东西向还有五秒钟变绿灯,然而几个路人并没有等到绿灯而选择闯红灯通行。其中一名闯红灯的行人略显无奈,“别人都走了,我自己站在这里等绿灯感觉有些怪怪的。”
“有急事”、“红灯太长”、“看着周围没有车才会闯红灯”……30分钟的时间,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位行人,每个人都说出了自己闯红灯的理由。
采访中,市民李女士说,她每天上班要经过3个路口,最长的路口要等3分钟,最短的路口要30秒,不管时间长短,李女士都会坚持“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交通规则。“每天上下班我都会遵守交通规则,按照红绿灯来通行,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闯过红灯,如果看到绿灯还剩一两秒我会选择停下来等下一个绿灯。”李女士说,“在我看来遵守交规最主要的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我觉得再怎么着急的事情,生命最重要,也不在乎这两分钟。”
东四路与运河路路口: 我们应该给孩子树个好榜样
每天中午11点半,东凯小学放学后,许多家长会到学校接孩子。然而,住在中央豪庭小区的学生要回家就得穿过东四路。24日中午,东四路上的车不是很多,有的家长就领着孩子横穿马路,不顾红绿灯,只要没有车就过马路。另外,还有不少老人,推着婴儿车横穿马路。
从11点20分至11点40分,记者在该路口发现,共有3位行人、4辆电动车横穿马路。下午5点至5点30分,半小时内共有5位行人、4辆自行车、3辆电动车横穿马路。
家住中央豪庭16号楼的丁丁(化名)是东凯小学二年级的一名学生,他总是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即使有奶奶在身边,奶奶也得在身后追赶才能赶上他。丁丁说:“每次我妈妈骑电动车接送我上学,就算是红灯亮着她看着没有车通过也会直接骑过去。所以我觉得应该没什么事儿。”
家住中央豪庭的鄂先生经常会穿过东四路到马路对面的超市买菜。他见到闯红灯的小朋友便会主动上前劝导。他说:“闯红灯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不负责任。大家总以为开车的司机能看见我们,会提前减速,司机不敢撞行人,那是错误的。因为,有时从运河路上左转行驶至东四路上,汽车的A柱挡住了司机的视线,不能提早看见行人,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司机不敢,司机也是人也有疏忽的时候,受伤害的还是横穿马路的人。”
鄂先生说,以前他也闯过红灯,尤其是骑着电动车的时候,趁路口没有车就闯过去,后来他开上车后,碰到闯红灯的电动车着实被吓了一跳。他也目睹过汽车与电动车的刮擦事故,从那以后就不敢再闯红灯了。“而且我也应该给孩子树立个好榜样。”鄂先生说。
不要给闯红灯找任何借口 本报记者 张园园
一度,众人“一起”闯红灯过马路的现象,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经过长时间的集中整治,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这在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中也能略见一斑。但,不能否认的是,就在我们身边,在东营市区的多个路口,行人、非机车闯红灯的情形,时有发生。“路口车少”,“大家都在过”,“赶时间,就这一次,“下次注意”……这些也成为闯红灯者普遍使用的借口。
曾有闯过红灯的行人在接受采访时说,之所以意识到闯红灯的危险,是有一次走到路中间,看着机动车擦身而过,惊出一身冷汗之时,才发现每次为闯红灯找的这些“理由”是那么不堪一击。
其实,非机动车或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事故,从网上并不难找到。前几天,在义乌,就有一辆电动车闯红灯引发三辆车连环相撞。这样的事情,在东营同样也曾发生。事故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害则是不可逆转的,也不会有任何的侥幸,实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大事。
而这种借口或“理由”,其实是对交通规则的忽视甚至漠视。“过马路,两边看,红灯停,绿灯行”,耳熟能详的歌谣,简单易懂的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车辆和行人都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这既是法律为道路交通参与者确立的基本义务,也是法律为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而订立的基本规则。闯红灯,无论其理由如何,显然都没有遵守这种义务,更是对规则破坏。
除此之外,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还严重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陋习形成,不仅影响自己,更会让孩子模仿,其害不至于一人。我们该反思自己对待法律的态度,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我们应该明白法律不仅仅是对我们的约束,更是对我们的保护。而我们往往厚此薄彼,严以律人,纵容自己。我们常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却在交通法律法规面前,忘记约束自我。红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再来。所以大家应该多多反思自己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敬畏法律,约束自身,每一个人都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为建设文明城市而努力。毕竟安全才是到家唯一的路。
所以,请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请不要给闯红灯找任何借口。
@肚肚丫:电动自行车骑上人行道特别烦,还理直气壮地让行人让路。看过电瓶车在人行道上蹭到老人的,一句话不说直接走了,很气人。
@月半子666:非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表现尤为突出,超速、逆行、闯红灯、载物超宽超高等屡见不鲜。
@小交警:常常看见非机动车在等红灯时不在停止线内,乱停乱放。
@蒙着眼睛的大妈:上下班高峰期间,开车在路口右拐时,在右侧的盲区,有时会突然冒出一两辆逆行的电动自行车,车子还骑地很快,亲眼见过车辆把自行车撞倒在地。
@大河马199302:呼吁相关部门对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等无牌照车辆进行发牌照管理,和管理机动车一样对违法行为进行狠狠处罚。
@LOVE BABY:尽情地撒欢吧,小电驴,马路这么宽任你跑,反正你撞不伤坐在汽车里面遵纪守法的人。
本报记者 任小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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