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取村民身份证,冒领补贴骗2万元
2017年04月1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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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非法利益,张某在使用手段获取同村多位村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资料后,虚构家电销售交易,然后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两万余元。
2007年,国家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实行财政补贴政策。2010年4月份起,为方便补贴申领,山东省开始推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后由乡镇财政所定期给销售网点结算的兑付方式。这本是一项利民惠民促进经济的利好政策,但却被不法之人当作“生财”之道。
被告张某本来经营一家小菜摊,后来他在帮助亲戚打理家电生意时,发现国家出台的补贴政策有利可图,遂自己经营“**家电经营部”。2011年2月,为获得申报家电下乡补贴资格,张某为其经营的家电经营部补办了工商登记,后又向相关部门申请成为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同年3月至6月,张某通过为同村村民发放电饭锅、电饭煲等奖品的手段,获取王某等几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资料,并利用厂家业务员赠予的家电下乡标识卡,先后虚构家电销售交易55次,向财政部门申报家电下乡补贴,骗取财政资金共计20016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本报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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