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庄镇物业办公室的人工费为啥这么贵?
过了16号交取暖费加收100元
2015年11月1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任小杰) 15日上午,丁庄镇居民郑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如果不按照指定日期缴纳取暖费,延迟缴纳将向丁庄镇物业办公室支付100元人工费,郑女士想知道这个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记者从广饶县物价局了解到,此项收费违反规定,居民可拨打12358投诉电话,会有专人对此事进行处理。
  15日上午,郑女士拨打本报电话称,她家门口在前几天张贴了一张通知,通知上面的内容为“2015年供热价格参照市、县供热价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执行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整个供热期住宅暂定为22元/㎡,非住宅暂定为30元/㎡。(如市、县供暖价格在此基础上上浮或下调,根据市、县要求补齐供暖款或适当延长供暖期)收费时间:2015年11月6日-11月12日。11月16日后缴纳取暖费的,需另加100元人工费。”
  记者从丁庄镇一住宅小区看到单元门上确实张贴着一张通知,上面写着16日以后缴纳取暖费的加收100元人工费,收费单位为丁庄镇物业管理办公室(镇便民服务大厅一楼东侧),并加盖有丁庄镇城建办的公章。
  记者联系丁庄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称,她也不清楚这100元的人工费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收取的,她家的门口也张贴着一张这样的通知,并建议记者联系丁庄镇城建办了解情况。
  丁庄镇城建办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详情可咨询镇物业管理办公室,收费由物业执行。
  记者拨打通知上所写的丁庄镇物业管理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广饶县物价局一位李主任称,丁庄镇在收取取暖费时,加收100元人工费属于违规行为。无论何时缴纳取暖费,相关部门都不应该额外收取人工费,针对此类乱收费现象,居民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会有专人前往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