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出台工作意见 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
2015年11月0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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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徐文君 通讯员 牟海宁) 近日,为规范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东营市质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据了解,《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从“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认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执法工作有效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严格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对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计划管理、健全举报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强化执法评议考核、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其中,为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东营市质监局通过巡查、抽查、定期检查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区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质监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评比活动,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市中院、市检察院的专家进行点评,对评查结果在全市系统进行通报。
  案卷评查被评为不合格的案卷,经市局案审会确认,对案件办理机构和承办人员通报批评,一年累计有2份案卷被评为不合格的,承办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收回执法证件。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出台,能够调动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解决“不能执法、不想执法、不敢执法”的思想观念,明确市县两级监管职责,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有效性,树立质监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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