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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高速上几乎没了大罐车
本月起危化品车辆夜间禁上高速,违规驾驶员将被罚2000元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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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 通讯员提供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杨玉龙) 注意了!危化品运输车辆夜间不能上高速了!自11月1日起,每日19点至次日凌晨6点,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若违反限行规定,还将面临大额罚款!此规定实行后,夜间高速路变得更加安全畅通。
“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夜间高速行驶时,事故率要远远高出白天,可一旦发生事故,危害性往往就很大。”东营高速交警支队二中队民警介绍,高速公路全封闭且单向行驶,一旦发生涉及危险物品的交通事故,由于没有适当的路口驶离高速公路,造成已驶入事故现场的车辆进退两难,形成交通瓶颈。事故发生后,现场清理难度大、处置时间长,易造成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另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夜间行驶时,受高速公路光线不足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因素的影响,安全隐患多,易发生交通事故。
4日上午,在荣乌高速东营南入口处,已经摆放出醒目的提示标志,禁止危化品车辆夜间上高速行驶。据了解,为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告,要求自11月1日起,每日19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省内高速公路。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将被处2000元罚款,并对相关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危化品运输车辆在19时前已经驶入高速公路,应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
“按照新实施的宪法修正案,还将违法运输危化品纳入危险驾驶罪,处罚更加严厉。”民警介绍,宪法休整案自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都将纳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这意味着,违规运输危化品当事人、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等将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现在,夜间上高速的危化品车辆明显少见,几乎没有了。”民警介绍,新规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整治效果显著,“夜间没有了这些大罐车,高速变得更加畅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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