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建设、管护任务下放区级
中心城将建立权责匹配的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本报记者宋贝贝
2015年09月0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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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将在未来发挥重要作用。 本报记者 段学虎 摄
  
  6日,中心城区建设事权调整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为建立权责匹配的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区(指东营区,下同)两级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事权调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中心城区(东城区域、西城区域和东营开发区)建设管理事权调整提出意见。

□城建项目建设方面:市西改办重点转为城市排水管理等工作
  《意见》指出,东城区域调整,具体为,东界为东营开发区西界,即北二路至黄河路段以康洋路西侧道路红线为界、黄河路至南一路段以胜利大街水系东岸绿地东侧为界、南一路以南段以登州路西侧道路红线为界;西界为东青高速公路中心线;南界为五干渠北侧河道蓝线;北界为东营区行政区划界、溢洪河、东营河北侧河道蓝线、西城区域对应东城区域西界调整。
  城建项目建设方面,市级负责市本级城市功能配套重大工程建设及东城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其他的市区共用设施、区本级工程、西城改造等建设任务交由区级负责。市西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不再承接新的西城改造任务,其负责的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东营区,工作重点转向城市排水管理、生态水城管理和水环境治理。西城区域重点片区房屋征收、片区改造由东营区政府拟定年度改造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建项目管理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心下移
  城建项目管理方面。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申报职责调整。企业的日常监管由区级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放区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家装市场管理。
  建筑工程监管职责调整。市级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交由区级负责。在区级监管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下放到区级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安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匹配一致。在区级监管权限内开展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除涉及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事项外,由区级行使行政处罚权,处罚情况定期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涉及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的事项,由区级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处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东营区和东营开发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调整后所辖区域相匹配。市级负责中心城区其他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管理养护方面:今后新建小区随时移交区级管理
  管理养护方面。道路养护及其附属的道路保洁、绿化、照明,以及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级负责东城区域和森林公园(含植物园)、动物园、广利河为骨干的水系河道等重点区块及南二路(东青高速公路西侧匝道口至广利港西门口段)的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及路灯照明。原由市级负责的东青高速公路以西区域绿化及东青高速公路两侧绿化(五干渠北侧河道蓝线以南段)等管护任务下放区级负责。涉及胜利油田需要移交的城市管理事项,按照油地联席会议确定的要求办理。南二路、黄河路、北二路、东八路、东二路、东三路、西二路、庐山路、新博路等9条公路的管理养护,市公路局负责产权范围内国省道的改建、养护大中修工程、桥梁维修改造、路面小修保养、公路标志维修管理、部分道路中央分隔带维修管理;非国省道及不在市公路局产权范围的国省道,其上述工作与道路保洁、道路中央分隔带维修管理、护栏保洁、标线等沿线设施管理、绿化、照明等分别按新划定区域向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东营区、东营开发区移交或完善手续。
  商贸园和市场管理。商贸园和市场的工商和物业管理等管理权限下放区级,国有固定资产产权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一并划转移交,其中东城区域商贸园和市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由市城市管理局行使。下放区级管理的商贸园5处,即东城商贸城、黄河工贸园、黄河口汽配城、胶州路工业品市场、光彩家具城。下放区级管理的市场7处,即海河农贸市场、黄河口汽配城农贸市场、明月农贸市场、科达农贸市场、通胜农贸市场、万和农贸市场、辽河农贸市场。
  居民小区管理。对惠州小区、惠泽小区、惠和小区、惠安小区、金融小区等5个小区,由现管理单位与东营区对接,按一事一议原则,移交区级管理。今后新建小区随时移交区级管理。属于西城区域的小区,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移交区级行使。
  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建设管护。东城区域的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建设管护维持现状。西城区域内的供水、供气、供热,由区级全面负责建设、管理及统筹协调,市级不再负责管护协调工作。  
  排水管理。市级统筹管理中心城区排水,统一编制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雨污排水管网、泵站等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并督导实施,负责排水许可审批和排水执法监察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排水设施的统一调度运行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水质监测。西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南区域及现由区级管理的东营区新区范围内的排水管线、泵站等设施,由区级统筹管理;现由胜利油田管理的排水管线、泵站等设施的管护,由区级与胜利油田协商确定;东营开发区辖区内的排水管理,由东营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中心城区其他区域雨污水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的管护运行,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生态水城建设管理。生态水城建设由市级统筹规划,分头组织实施,共同做好生态水城生态景观的建设管理及蓄引水、水体循环、水质保障和水面保洁。其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金湖银河、广利河、五六干合排、东营河、老广蒲沟耿井闸下游段和相关湖泊、河流、湿地(包括东八路湿地和规划建设的溢洪河湿地等人工净水湿地);市水利局负责六干排;区级负责五干排、老广蒲沟耿井闸上游段。
  监督考核。市级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依托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责任考核和评价奖惩机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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