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有高低服务无差别
商车费改引发全方位竞争 人保财险服务致胜
2015年05月2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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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玉亮
附加险“瘦了身”,保险责任范围不“瘦身”
商车费改引发了保险市场的新一轮市场竞争,保险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由当前的拼手续费、拼费用,转变为包括公司品牌、销售渠道、风险定价和服务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竞争。人保财险始终认为,服务仍是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
本次商车费改,对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优化整合,附加险的数量得到了精简。这一方面是因为将一些附加险并进了主险保险责任,使主险保障范围更宽,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虽然条款数量减少了,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发特色条款,丰富保险产品种类,加大消费者的选择余地。商车费改后,附加险将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
虽然附加险得到了“瘦身”,但保险责任范围并没有缩水。比如费改后,倒车镜、车灯单独破损仍旧属于人保财险的车损险赔偿范围。另外,“车上人员”这个概念,除了指发生意外事故时在被保险车辆内的人员,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纳入第三者范围,如果不幸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允许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将可以通过三者险给予赔付。
本次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行业示范条款的变动较大,一方面为让客户更加清晰的了解条款的变动,以及条款部分需要注意的事项;另一方面,为方便业务人员为客户讲解条款主要注意事项,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行业统一设计了《免责事项说明书》并试行,该说明书需要投保人在“投保人声明”页上手书:“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的内容并签名。以便客户更加熟悉车险条款约定,更加有效监督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保费可以有高低,服务不能有差别
部分客户对商车费改心存疑虑:“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后,保费便宜的客户享受的服务会变差吗?”对此,人保财险东营市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管客户保费高低,我们的服务只升不降。”据了解,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后,保监会将加大保险监管力度,监督保险公司全面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义务,严肃查处损害保险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引导财产保险公司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优价的商业车险产品和服务。同时对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防止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进行不正当竞争。因此,在监管机构的大力重视下,保险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理赔工作是检验服务的关键一环,车主孙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我们虽然买了保险,但往往一年到头和保险公司打不了几次交道。但是一旦出现事故,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就能体现出来了。大的保险公司,因为服务网点多,人员多,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车主排忧解难。”据了解,人保财险东营市分公司对不涉及人伤、物损的车损赔案,损失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下,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齐全后,实现1小时通知赔付。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后,我公司友好的服务界面、快速的服务响应、顺畅的索赔流程、温馨的理赔服务、专业的理赔队伍、高科技的理赔工具将为客户提供完美的理赔体验。”目前,人保客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理赔进度:通过公司网站进行查询;致电95518专线进行查询;通过关注公司微信进行查询;致电本案的查勘员进行查询;通过理赔网点或者分支机构柜面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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