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为侄儿做担保竟成被告人
退休金被查封,还搭上10万元
2015年04月2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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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王俞涵) 很多人都知道担保有风险,碍于人情,利津县退休职工高某为侄子的一笔借款做了回担保。让他没想到的是,本来是一片好心却给自己惹来了官司,日前,被告高某在利津县法院法官的陪同下将10万元打到了原告张某的账户上。
高某是利津县某行政事业单位的一名退休职工,平时闲居在家。2014年一天,高某的同村本家侄子高某某找到他,以需要搞工程急需用钱为由,请求高某为其一笔借款担保。见侄子是一口一个“叔”地叫着,再看他火急火燎的样子,高某心想:帮侄子一把也是应该,自己没有多少钱,签个字做个担保总可以,自己总不能一点人情味也没有。很快,侄子就把借款合同摆在了他的眼前。
看着密密麻麻的合同,高某没有多加考虑,在侄子的指引下直接在担保人那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时间过去一年,还是高某的签名,不过这次签名是他在法院送达回证上完成的,高某手里拿的民事起诉状上赫然写着他的名字,成了被告人。
原来,高某的侄子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原告张某将他们叔侄两人告到法院,要求两人还钱,同时张某还依法向法院申请查封了高某的退休金。在对案件开庭审理时,高某无奈之下与张某及已经沦为阶下囚的侄子高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高某作为担保人代替侄子向张某偿还10万元借款。
法官提醒市民,不要轻易给他人做担保,一旦签下名字做了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借款给别人的市民也要注意,如果对方找了担保人,也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下担保期限。
义气担保惹官司
2011年5月,李某急需向徐某借一笔钱,需要有人担保,希望张某能够帮忙,李某向张某承诺自己一定会及时还款。一向注重朋友义气的张某毫不犹豫就在借条上签了字。但是2012年5月借款到期后,李某迟迟没有偿还借款,甚至玩起了失踪。徐某遂要求张某还钱,张某认为自己只是碍于情面做担保并没有得到一分钱,徐某应找李某还钱。双方协商无果,最终徐某迫于无奈将李某、张某二人诉至广饶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本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未在借款期满后偿还原告徐某借款本息,被告张某为李某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徐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并由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收到判决后,张某为当初盲目替人担保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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