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纪委第六巡查组正在检查财务账目。 (图片由东营市纪委提供)
14日上午,东营市纪委2015年度第一轮专项巡查工作动员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巡查监督作用,不断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成立7个巡查组,从4月开始对14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为期约3个月的专项巡查。
七个专项巡查组交叉巡查 聚焦重点人、事和问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以市纪委统管派驻机构为主体,市纪委成立了七个专项巡查组,采取交叉巡查方式进行。巡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财会、工程等专业人员充实巡查组力量。各巡查组可以根据搜集掌握的情况,提前分析研判,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选准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巡查组进驻前,要通知被巡查部门单位,准备好专项巡查事项情况汇报及相关材料。各巡查组进驻部门单位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受理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材料和财务账目、座谈交流、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明察暗访及其它有效方式进行巡查。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经批准,可以调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一步了解情况。
从被巡查部门单位的巡查情况来看,记者发现,本次巡查多与资金使用情况有关,比如市环保局罚没资金收支情况、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等。其余的则是部门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比如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行政审批、业务年检等情况,市人防办人防自建工程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等。
整改后适时回访检查 整改不到位要严肃问责
会议指出,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各巡查组要及时分类、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专项巡查报告。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处理,不同类别问题分别对待。对党员干部职工的违纪违法线索,按程序报送市纪委监察局;对一般性问题,由各巡查组通过函询、谈话、批评等方式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控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专项巡查反馈意见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各巡查组向被巡查部门单位反馈。被巡查部门单位要按照巡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巡查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被巡查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被巡查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市纪委将进行通报。巡查组收到被巡查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后,还将适时开展回访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