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黑名单”需广而告知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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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施行。该办法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记者了解到,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赞成:绝对是好主意
  “游客黑名单”制度可以一试,甚至胜过罚款等办法。良药苦口才利于病。就“游客黑名单”制度来说,其做法虽然让人感到不大舒服,但也是倒逼中国游客文明旅游的一种有益探索。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诚信建设,进行了不知多少年,可往往是口号提得多,措施提得多,真正具可操作性的办法极少。
  建立“游客黑名单”貌似“管得过宽过细”,但至少有以下积极作用:政府注重于对不文明行为的纠偏,致力于社会良好道德养成,对于好面子的国人来说“黑名单”很管用,尤其是对扫除一些人的陋习起关键性作用。总之,此举能唤醒一些人沉睡的道德,驱走人们的习惯性“劣习”,进而推进文明理念深植国人心中。
     (王文武)
剖析:震慑大于处罚
  从《办法》来看,不是最严厉的。一方面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这些时间并不太长,另一方面还需要游客本人签字,如果游客不签字怎么办?实施起来估计会困难重重。因此,“游客黑名单”的震慑意义远大于处罚意义。
  应该说,纳入“游客黑名单”的均是相当严重的行为,对于一些随处大小便、摘花等行为,是不太可能会纳入的。即便是纳入了,其处罚也不是很重。据了解,北京的做法是“不良信息将与旅行社以及旅游行业内部共享,旅游企业再根据信息自行制定举措。”除非有重大不良后果,这个信息不向社会公开,也不会向其他部门通报。但愿那些不文明游客能够读懂“游客黑名单”的震慑意义,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成为一个文明的游客。       (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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