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城乡低保每人每年提高360元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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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1日讯(记者 聂潇潇 通讯员 李兴龙) 3月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东营市2015年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得到新一轮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6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00元。
  据悉,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被确定为2015年度民生实事之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东营区、河口区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5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由每人每月490元提高到52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60元,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3760元以上。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00元,由每人每年6300元提高到680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住院(含门诊慢性病)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全年累计救助限额为2万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后,保障标准均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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