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学历挡住司机的职业出路
2015年03月0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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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武汉出租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司机准入门槛更高。其中,要求司机学历在高中以上,引发较大争议。新条例意见稿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资质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现行条例中,只需要出租车驾驶员为初中文化程度,新条例则规定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出租车司机,我们嘴边亲切喊道的“的哥”、“的姐”,他们中有的人手上拿的只有C1照,是“无法”驾驶客车、货车等其他车辆。因此,新条例意见稿将出租车驾驶员定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对那些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完成高中学业的出租车司机而言,无疑是在出租车这条职业道路上,挡住了他们的职业“出路”,使他们只好另谋其他职业。
  出租汽车行业的工作特点是以个体单车形式为乘客提供服务,出租汽车司机在乘客服务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及时处理来自交通环境和车辆本身的各种问题,负责把乘客安全迅速地送达目的地;另一方面还要妥善处理自己和乘客之间的关系问题,维护好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因此,对于出租车司机要掌握的职业素质而言,除了应该具备一定的汽车基础知识、强健的身体素质和娴熟的驾驶技术外,还必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便他们能够在各种紧张、复杂的情况面前沉着、机智、妥善地加以处理和应付,从而有效地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学历而言,出租车司机其实完全没有必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拥有相应的职业素质就能完全胜任这一职业。更何况,过去“初中文化程度”的出租车司机也能将“的士”开的很好,也没什么不能胜任这一职业。
  学历仅仅只是代表了个人过去的的学习经历,是可以经过后天的学习而提高,不能完全衡量个人的职业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也不该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作为出租车司机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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