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消防大队依法
临时查封一隐患单位
2018年05月2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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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2日讯(记者 任小杰 通讯员 赵选) 垦利消防大队继续重拳出击,联合属地派出所对辖区一单位进行了临时查封。
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厂区缺少安全出口,未办理营业前安全检查,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第一款第四项、第十五条的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单位隐患部位实施了临时查封,并张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书》。
同时,垦利大队要求被查封单位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检查合格才可解除查封,擅自拆封、使用被检查的部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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