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银行业监管费暂免征收
7月起一大波金融新规“来袭”
本报记者孙川
2017年07月0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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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起实施,投资者将被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7月1日后,买股买基买债买期货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出齐,速来评估你的风险承受力》。
也就是说,7月1日起,买股买基买债买期货,需要进行风险测试,将要如实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能的评估问卷》,你要签署《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书》、还要签署《适当性匹配及投资者确认书》、《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市民的投资生活,将受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保护。
7月1日,多项全国性金融新政开始实施,这些新政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市民的生活,包括备受关注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市民个人账户将受金融机构调查,同时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将暂免征收。
非居民个人账户将受金融机构调查
7月1日起实施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其中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有钱账户”将率先被调查。
该《办法》规定,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不论金额大小,个人和企业的境外金融账户信息将被清楚掌握。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减至三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暂免征收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
自2017年7月1日起暂免征收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昨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免征的银行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免征的保险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银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仍由中央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通知要求,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当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前年度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汇算清缴工作。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个税
按照此前《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实施的通知》,7月1日开始,税优型健康险就推开至全国了。根据规定,对个人购买合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最高抵扣2400元,也就是每月200元。
相关专家解释,这其实是一个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一年不超过2400元的钱拿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这部分金额,已经免除,不在计税所得里。但是这是专项的,只有发生这种支出才有。不买商业保险,就还计入。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商业健康险都可以抵税,而要选择专门的税优型健康险。据了解,加上第一轮获批的人保、泰康、阳光三家保险公司,目前获得个人税优健康险经营资格的有26家人身险公司,近30款税优健康险产品获得保监会批复。
信用卡减免11项业务收费
央行再次颁布信用卡使用新规,对部分商业银行信用卡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7月1日起实施。新规对信用卡超限费、短信服务费、补发卡费等11项业务收费进行了减免。工行、中行、农行等则为1年刷5次免年费;建行、光大银行刷3次即可免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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