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趁深夜倾倒废油,污染河流被刑拘
2017年02月1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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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晚,田某伙同他人趁着夜色驾驶两辆罐车,运输废油至广饶县稻庄镇石大路新淄河桥处,将废油倾倒在新淄河内,对河流造成严重污染。案发后,环保部门对罐内遗留废油进行了检测,认定该废油为危险废物。后经调查,该危险废物系由山东某公司职员朱某交由无处理资质人员非法处置。
田某得知事情败露,因害怕法律制裁仓皇出逃。经调查,公安机关锁定田某藏身之处并于同年11月16日将田某抓获,后田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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