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明年1月1日启动
2016年12月1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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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徐文君 张园园 通讯员 韩伟) 13日,东营市工商局提醒,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东营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另外,工商部门今年对全市企业公示信息进行了抽查,抽查的1019户中,31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介绍,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所属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6月30日之后,正常年报窗口将关闭,进入补报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往年情况,临近期限时,往往会出现企业扎堆年报的情况,“为避免忙中出错或系统繁忙等情况,建议企业根据情况,适时年报。”
  根据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中增加“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5项社保事项,以及“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项统计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中增加与企业相同的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4项统计事项。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按时年报或年报信息不真实,企业就会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且企业的信息都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上公示。“如果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中,那么在申请国家支持、申报成果时,就会受到影响,很有可能申请失败。”工作人员说,不仅如此,两企业在合作之前,也可从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果一方企业在异常名录中,势必影响合作。”
  另据介绍,根据目前实施的联合惩戒备忘录,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到银行去贷款或是办理相关手续会受到影响。
  工作人员介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也并非不能移出,自被列入3年内,在补报年报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向做出列入决定的工商管理部门书面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但该信用记录将保留。“今年7月份开始,部门也要通过抽查等方式,核查企业相关年报信息是否真实,如果有弄虚作假,将会显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内容且保留。”工组人员介绍,从这个角度来看,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影响将是长期的。
  公示信息抽查中,东营市共抽查了1019户,其中,31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包括未按规定公示信息的企业、弄虚作假企业、无法联系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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