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齐下”开展进口食品如何监管
让消费者买的安心,吃着放心
2016年06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孙玉挺) 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体系审查、风险评估与准入制度“三管齐下”开展进口食品监管工作,保证市民吃到安全放心的安全食品。
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食品采取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入境前监管、入境时监管和入境后监管三大部分,涵盖了“从农场到餐桌”再到可能发生的召回的全过程。
其中,进口食品入境前的监管包括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查制度、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随附官方证书制度、进口商备案管理制度、进境动植物食品检疫审批制度等;入境时监管包括输华食品检验检疫申报制度、口岸检验检疫管理制度、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合格材料随附制度等;入境后监管包括输华食品回顾性检查制度,不良记录制度、责任约谈制度、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召回制度等。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预先对可能携带疫情的进口食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可控时才能审批进口,不符合规定的将禁止入境。我国禁止进口未获得准入的各类食品。目前,我国已对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燕窝等4类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注册管理。以乳制品为例,只有在完成国家体系检查、乳品生产企业注册、输华乳制品卫生证书确认并公布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乳制品才能进口到中国。国外卫生证书查询网址为:http://jckspaqj.aqsiq.gov.cn/xz/ggshrzpzsyb。消费者可以自行登录查询。
此外,进口食品在入境后,需要经过以下步骤才能通关放行。首先,进口食品到达口岸后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随后货物移至进口食品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场地)或仓库,由检验检疫机构对该批食品实行合格评定;在评定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该批货物出具检验检疫证明或不合格证书,并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实施退运或销毁等处理,确保不合格食品不会流入国内市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