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饲养大型犬扰民民警处理后业主转移安置
2016年05月1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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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18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赵艳芳 张丽静) 河口一小区住户在小区内饲养了一只藏獒,有居民不堪其扰,无奈之下向警方求助。近日,河口公安分局成功处理一起违规饲养大型犬事件。
5月10日,河口公安分局接到辖区某小区居民投诉称,有住户在小区内饲养藏獒犬,存在扰民现象,随后民警及时出警,通过调查走访,最终与业主李某取得联系。民警经现场核实,李某确实饲养一只藏獒犬,犬龄为一年。根据《治安处罚法》第75条之规定,民警向李某讲明城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对其饲养藏獒犬扰民情况进行警告。
起初该业主不认同,抵抗情绪较强烈,经过民警耐心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该业主认识到错误,并保证第二天就将藏獒犬转移安置。据了解,东营市也曾就中心城区养犬发布过管理通告,禁止饲养不符合条件的烈性犬、大型犬,符合饲养条件的烈性犬、大型犬,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同时还规定,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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